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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民国
民国元年(1912)
严禁吸食鸦片。县政府派巡警收缴烟具,当众焚毁;对吸毒者轻则教育,重则拘留戒烟。
民国2年(1913)
成立元谋县商务分会。
民国3年(1914)
取缔男性辫髻制和妇女缠足,提倡“天足”。组织县商会。设地方自卫大队,但兵不常设,有事召集,无事务农。常设“团练”一个中队。设警察事务所。(采访)
民国4年(1915)
准许农村种植罂粟。准许私人购买、制造自卫武器。(采访)
民国6年(1917)
洪水冲垮茂易大坝,小团山以下大箐河沿岸房屋、田地被淹没。
民国5--7年(1916--1918)
知县黄元直为官清廉,勤于治理,案无留牍,整顿吏治, 自署一联于公堂云:“我如卖法脑涂地,尔敢欺心头有天。”(采访)
民国7年(1918)
设电报分局。
民国10年(1921)
10月10日,匪首杨有江率众百余抢劫法那禾村,继而攻破县城,洗劫财物,开监释放全部在押犯。(采访)
是年,恢复地方自治,成立县议事会,选出议员20名,以赖春荣为议长。
民国12年(1923)
匪患四起二知县周德荣坐视匪扰四乡而不救。3月,匪首杜芳龙率部800余人,由勒品(羊街)进据老城,攻破县城,大肆抢掠,火焚北门街和七间铺子。驻防永仁县的陈世德中校率所部一个营来救,击毙杜芳龙于官庄(官能),匪众向东山逃去。
是年,地方官绅协商决定,重修县城,由城内居民投资,各区农民无偿投工,根据地形扩大建筑。次年,筑城告竣。(采访)
民国14年(1925)
匪首李凤美率众1000余人,围攻县城,城内兵民坚守20余日破,转掠四乡,农民流离失所,田园荒芜,商旅裹足。
民国15年(1926)
李凤美知坚城难
李凤美部盘桓于县境。本地恶棍及部分流离失所被迫沦为盗贼者,聚数十或百余人为一伙,到处抢劫烧杀。老城地势高峻,为匪据点,受害尤甚,民房多被焚烧。(采访)
民国16年(1927)
县知事吴学宽弃职他去。张占彪率绿林武装1000余人进逼元谋,以赖华堂为首的士绅与张占彪达成妥协:元谋负担张占彪部驻元谋期间的经费开支,让张部人城,并投张所好,在元谋成立帮会,张占彪保证不扰百姓。双方如约。张占彪部在元谋休兵3日后离去。(采访)
民国17年(1928)
权倾元谋的豪绅朱洋,被民众控告,经省府批准,由县长吴从周下令,解除朱洋的私人武装。民众于城内捕获朱洋,乱刀杀死。
民国18年(1929)
修筑飞机场。侦察机首次在元谋降落。
民国19年(1930)
省政府提倡办学,赖孔长出任元谋县教育局长。在职6年间,掀起办学热潮,使元谋的小学由31所增至68所,学生由1000余人增加到3000多人。
民国20年(1931)秋--民国21年(1933)春
袁仲虎任元谋县长,组织抗日宣传队;修通县城至丙戌马车路,第一辆马车在元谋行驶(采访);逮捕当地豪绅、省参议员杨玉堂,大开衙门,公开审讯,轰动一时。
民国23年(1934)
清丈耕地,根据耕地优劣,重订3等9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