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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谋县志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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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治十六年(1659)

清兵入省,“武定、元谋”耆民郭元中等至罗次投诚。

康熙四年(1665)

1662年,张毓秀在与环州土舍李小黑械斗中被杀。其党羽张灵秀集聚力量,于是年聚众为张毓秀报仇。混乱中,县城被抢,知县张鼎光全家二十八口被杀。

康熙十二年(1673)

吴三桂叛清,进兵四川,“道经元谋,挽输络绎,百姓苦之”。

康熙二十年(1681)

清军万余渡金沙江讨伐吴三桂,养兵于黄瓜园等处。元谋为清军“催备粮草,以济军需”。

康熙三十年(1691)

七月二日,“大水冲没田禾百余顷,民户财产损失不计其数”。

康熙三十年至三十八年(1691--1699)

康熙三十年四月,莫舜鼐受命为元谋知县,是时,匪患频仍,“乃裂村为哨,设立铺防:于百里之内,击梆鸣角声相警,居民安堵,行旅赖焉”。其后,坚决拒绝姚安当局要求元谋遣返姚安“逃民”回乡,指出造成“逃民”的原因是姚安当年的租赋太重造成的,强调“安土重迁,人心所难”,使定居元谋已久的“逃民”安居下来。裁定《元谋县志》,于康熙三十五年定稿。完成元谋学宫的修建,经申文呈请后,派来教谕、训导各1员,管理学校事务,创办元阳义学和鸿逵馆。

康熙四十年(1701)冬至四十二年(1703)秋

知县马之鹏清丈耕地。查出原耕地800余石中,有200余石因河流冲决而“化为沙石”,并查出有权势者隐瞒耕地、谎报耕地等级的行为,于是,按实际征收田赋。

康熙四十五至五十三年(1706--1714)

王弘任任元谋知县。1707年,创办了鹏程学馆和清安寺学馆。元谋田赋(米),自来送武定交纳,经弘任呈请,次年改为在本地交纳,免除百姓长途运输之苦。提倡种棉,扶持纺织。1711年续修《元谋县志》。著《祀白霞辨》反对迷信,宣传唯物主义思想。

乾隆四十六年(1781)

承平日久,原为防治匪患而设的“哨”的作用日渐消失,因改六哨为六乡,即清溪乡、南号乡、乌山乡、猛令乡、太平乡、常山乡,以代替原设置的行政机构“五马”(白木禾马、嗽其古马、月法东马、阿纳勒马、普文马),同时,改哨总为乡约。

是年,权令檀萃辑成《华竹新编》,木刻印刷成书。

咸丰八年至同治八年(1858--1869)

咸丰二年(1852)八月,回民起义军徐汶明部占领元谋,知县高种、教谕刘蓁、典史吴伟绩被执不降,处死。同治二年(1863)八月,清军夺回县城及马街。同治六年,义军又克元谋。七年,清将杨玉科攻取之。八年(1869)三月,义军再克元谋,八月杨玉科再次攻占之。近12年的战斗,焚县城,毁商业重镇马街,加之同治八年瘟疫流·行,“人民死亡十之七八,所遗不过十之二三”。

光绪四年(1878)

知县杨炳垣因县城残破,乃修县署于马街,兴学校,建忠、孝、节义祠。禁赌为急务,拿获者即加倍惩之,邑内之匪类赌棍皆避之”。“以捕盗

光绪十三年(1887)

七月,武定鲁占高叛,袭扰元谋。八月,掳元谋典史姚敬儒。九月,吴永安等四总兵讨平叛乱。

光绪二十五年(1899)

知县秦定基“设保甲、兴团练、减粮定课”,“善体民情,听断公允”。

光绪二十九年(1903)

改桂香书院为元谋县高等小学堂。

教谕魏家赋劝民栽桑养蚕,典史罗承列亲作示范,贡生刘增美倡导经营。

光绪三十四年(1908)

成立县议会。

宣统二年(1910)

创办女子小学校,陈兰芬任校长

宣统三年(1911)

设邮政代办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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